平安银行与商会会员战略合作方案
日期:2013-05-2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42

湖北省安徽商会会员融资服务方案

——平安银行助力徽商复兴之梦

一、 平安银行简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是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完成两行整合并更名后的银行,是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安银行股份共计约26.84亿股,占比约52.38%,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平安银行目前拥有33家分行,机构网点450家,在北京、香港设有代表处,并与境内外众多国家和地区逾2000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截至2012年末,平安银行资产总额16,065亿元,较年初增长27.69%;存款总额10,211亿元,较年初增长20.01%;贷款总额(含贴现)7,208亿元,较年初增长16.13%。

      中国平安的愿景是以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为支柱,谋求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为企业各利益相关方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成为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和百年老店。

 

二、 平安银行定制徽商融资产品

      (一)借款人基本准入条件

1.由湖北省安徽商会提供贷款推荐函;

2.从事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3.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且借款人家庭总资产大于100万元;

4.借款人个人及公司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5.在经营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二)具体融资产品

1.抵押贷款

1)产品简介

平安银行小微抵押贷款是指小微客户以平安银行认可的房产抵押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在规定的抵押率范围内,给予小微企业一定额度的授信产品。

2)适用对象

适用于拥有有效房产抵押物的所有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3) 产品特色

a.高抵押率:住宅(含别墅)最高抵押率达到100%;商用房、商住房最高抵押率达80%;标准厂房最高抵押率达70%;

b.高额度:单户最高额度2000元。

 

2.共同基金担保贷款

1)产品简介

      平安银行小微企业共同基金担保授信是指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型企业实际控制人组成共同体,并缴纳资金(保证金)组成小微企业共同基金,用于为基金成员在我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单户最高授信额度200万元。

2)适用对象

      满足以下六大行业方向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行业方向: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产业链;建筑材料制造、经销产业链;餐饮行业;农产品行业;医药制造、经销产业链;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造和经销产业链。

3) 产品特色

      a.联合共赢、共担风险:基金成员最低50(含)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风险准备金,最多可获得自身所缴纳保证金余额的10倍的授信额度,无须实物抵押,以共同基金来提高共同体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b.广泛的互助合作:联合政府部门、市场管理方、产业链核心企业等,在各方能力及意愿所及范围内,建立更广泛的混业合作同盟。

 

3.联保贷款

1)产品简介

平安银行小微企业联保授信是指由4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保体,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我行申请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人民币授信业务。

2)适用对象

      适用于抵(质)押物不足但具有良好信用,能自愿建立联保体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主要针对行业协会、地方商会、成熟专业市场中的优质客户。

3) 产品特色

a.自愿组合、联合担保:联保体的组建遵循自愿原则,无须实物抵押,成立共同责任联合担保体;

b.高额度:单一联保体最高授信额度可达2000万元,单户授信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4.商超供应商信用贷款

1)产品简介

      平安银行商超供应商信用贷款是指以我行甄选准入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为依托,向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超市上游供应商发放的人民币信用授信业务,用以满足其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单户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

2)适用对象

适用于连续经营且与准入超市合作不低于2年,与2个(含)以上大型超市建立商品供应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3) 产品特色

a.无担保信用方式介入契合小微客户需求 ;

b.客户融资成本较同行业同类型产品更具有竞争力。

 

(三)申请资料

1.企业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

2.家庭资产证明原件(如:房产证及土地证、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贷款卡(如有)及年审凭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

4.企业经营场所及仓库租赁合同,如为自由房产则提供房产两证;

5.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纳税凭证、最近6个月企业或个人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

6.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如上下游购销合同、相关订货、销售、库存等原始记录凭证。

备注:以上资料个体工商户按实际情况提供。